湖北大学安全保卫部(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和治安保卫等工作。实行两个机构(党委安保部、行政安保处)合署办公。下设综合办公室、消防管理科、交通与秩序管理科、政保科4个科室,现有干部职工23名及聘用员工150余名。
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指导下,安全保卫部(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指导思想和“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严防,保障安全”的内保方针,狠抓校园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实行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群防群治,维护了学校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连续9年分别获得省市“安全文明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平安建设优胜单位”以及“2022年度全省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突出贡献集体”等光荣称号。
安全保卫部(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体系与机制。
(2)协助维稳工作,承办上级下达的各类维稳工作任务,做好调查与研判。
(3)负责协调组织与检查考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师生员工因私出国、出境、就业的政审;负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协助开展法制教育。
(5)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消防检查、技能演练和培训活动;监督落实《湖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严查火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校园火灾事故。
(7)负责校园的治安管理,协助公安机关侦查与处置涉及校内刑事与治安案件。
(8)负责学校进出口安全与秩序管理,负责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保密重点场所及部位的外围安保(含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
(9)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外事活动以及经批准在校举办的非学校活动的安全保卫与秩序管理。
(10)牵头负责并协同后勤集团、校园建设与信息化办公室、宣传部等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含海报、横幅、展板、张贴类广告等),参与校内临时服务网点的审批,清理整顿校内经营摊点、商贩及推销行为。
(11)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调度。
(12)负责校园公共安防设施、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3)负责学校师生集体户口的迁移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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