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4年5月13日至5月23日,请各学院辅导员通知户籍在湖北大学的毕业生且户口需迁移至省外的,填写附件1《2024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迁出湖北省外)》,不是迁回原户籍的,还需提交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就业合同》等证明材料;户籍在湖北大学并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学生,填写附件2《2024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入信息表(湖大读研)》。由学院统记、汇总后于5月24日17:00前,将纸质版表格加盖学院公章和所提交的材料收集整理后报送至习坎楼219室,电子版一并提交(邮箱:364171810@qq.com)。
2.2024年5月25日至6月5日,安全保卫部政保科负责收集、整理、核对、分类、汇总信息,提交余家头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派出所打印《户口迁移证》。
3.2024年6月6日至6月13日,安全保卫部政保科整理户籍材料后,通知学院领取《户口迁移证》和《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由学院发放给毕业生。
二、注意事项
《2024年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分为“迁出”和“迁入”两类,请学院提醒毕业生按需填写汇总。
第一类,迁出至湖北省外的毕业生,请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迁出)》,将发放《户口迁移证》;
第二类,湖北大学继续读研的毕业生,请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迁入)》,户口将继续保留学校。
其它类别:迁入湖北省内、武汉市、户口继续留校的毕业生不需填表,此类别毕业生离校前只需领取《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
三、毕业生户口落户指南
毕业生根据下列实际情况,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1.迁移至湖北省外(回原籍或者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前须到学院领取纸质《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证件有效期一个月)等材料到迁移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相关手续。
2.迁移至湖北省外(升学)的毕业生,在开学前拿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去余家头派出所开具纸质《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迁移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相关手续。
3.迁移至湖北省内、武汉市及户口保留学校的毕业生离校前须到学院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
省内回原籍的毕业生凭《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到迁移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相关手续;
省内升学的毕业生凭《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迁移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相关手续;
省内就业的毕业生凭《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到迁移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相关手续。
户口暂时保留挂靠学校的毕业生,《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自行保管。(挂靠时长最多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安全保卫部政保科 冯燕 027-88663637
余家头派出所 马警官027-88738505
附件:1.2024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迁出湖北省外) 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迁出)(1).xlsx
2.2024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入信息表(湖大读研) 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迁入)(1).xlsx
安全保卫部(处)政保科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