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服务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安全保卫部将于6月1日起正式启用校园道路交通限速和违停抓拍系统。其中3个限速抓拍点分别位于二号体育馆与综合实训大楼之间路段、宝积路资源环境学院与三区三栋之间路段、三号教学楼与习坎楼之间路段;5个违停抓拍点分别位于宝积路与修远路交汇处、修远路行政楼门口、嘉会园前宝积路与琴园路交汇处、一期菜鸟驿站旁、四区3栋与4栋及幼儿园路口交汇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入校园内的所有车辆必须按照道路标识行驶,严格遵守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30千米/小时。
2、学校限速和违停抓拍设备将对超速行驶、违停车辆进行抓拍,安全保卫部将定期曝光超速、违停车辆信息,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具体处理措施见附件。
3、列入校园交通黑名单的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
4、本通知适用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及所有外包单位、施工单位等,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附件:湖北大学校内车辆超速、违停相应处理措施
安全保卫部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湖北大学校内车辆超速、违停相应处理措施
违规行为 |
违规情节 |
处理措施 |
车辆 超速 行驶 |
超速20%—50% |
第一次进行批评告诫教育; 第二次取消车辆通行授权一周; 第三次取消一个月通行授权; 第四次取消一年通行授权。 |
超速50%以上 |
车辆列入黑名单,直接取消一年通行授权 |
违规 停车 |
第一次违停 |
张贴机动车违章行为告知单,批评告诫 |
第二次违停 |
张贴机动车违章行为告知单,取消车辆通行授权一周 |
第三次违停 |
张贴机动车违章行为告知单,取消车辆通行授权一个月 |
第四次违停 |
车辆列入黑名单,取消一年通行授权 |
在交通要道违停的同时采取锁车、车辆拖走等处理措施。 |
鸣笛、 堵塞校门、 占用消防逃生通道 |
情节轻微的 |
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
情节较重的 |
校外车辆暂停预约系统使用权限,校内车辆取消入校通行权限一个月 |
情节严重的 |
取消通行授权,一年内禁止入校 |
其它违规行为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
湖北大学校内禁停区域
☆ 校内“四纵一横”主干道:即沙湖路、修远路、琴园路、枫杨路宝积路。
☆ 所有交叉路口、人行道、绿地草坪、道路转弯处、禁停标识处。
☆ 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馆、礼堂、食堂、集体宿舍等进出通道及消防通道。
☆ 其它明显妨碍交通的地方或临时管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