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校园机动车辆限速和违停抓拍系统的通告
作者: 编辑:杨小红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 09:15

校内各单位、各服务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安全保卫部将于6月1日起正式启用校园道路交通限速和违停抓拍系统。其中3个限速抓拍点分别位于二号体育馆与综合实训大楼之间路段、宝积路资源环境学院与三区三栋之间路段、三号教学楼与习坎楼之间路段;5个违停抓拍点分别位于宝积路与修远路交汇处、修远路行政楼门口、嘉会园前宝积路与琴园路交汇处、一期菜鸟驿站旁、四区3栋与4栋及幼儿园路口交汇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入校园内的所有车辆必须按照道路标识行驶,严格遵守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30千米/小时。

2、学校限速和违停抓拍设备将对超速行驶、违停车辆进行抓拍,安全保卫部将定期曝光超速、违停车辆信息,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具体处理措施见附件。

3、列入校园交通黑名单的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

4、本通知适用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及所有外包单位、施工单位等,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附件:湖北大学校内车辆超速、违停相应处理措施

                                              安全保卫部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湖北大学校内车辆超速、违停相应处理措施

违规行为

违规情节

处理措施

车辆

超速

行驶

超速20%—50%

第一次进行批评告诫教育;

第二次取消车辆通行授权一周;

第三次取消一个月通行授权;

第四次取消一年通行授权。

超速50%以上

车辆列入黑名单,直接取消一年通行授权

违规

停车

第一次违停

张贴机动车违章行为告知单,批评告诫

第二次违停

张贴机动车违章行为告知单,取消车辆通行授权一周

第三次违停

张贴机动车违章行为告知单,取消车辆通行授权一个月

第四次违停

车辆列入黑名单,取消一年通行授权

在交通要道违停的同时采取锁车、车辆拖走等处理措施。

鸣笛、

堵塞校门、

占用消防逃生通道

情节轻微的

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情节较重的

校外车辆暂停预约系统使用权限,校内车辆取消入校通行权限一个月

情节严重的

取消通行授权,一年内禁止入校

其它违规行为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湖北大学校内禁停区域

校内“四纵一横”主干道:即沙湖路、修远路、琴园路、枫杨路宝积路。

           ☆  所有交叉路口、人行道、绿地草坪、道路转弯处、禁停标识处。

           ☆  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馆、礼堂、食堂、集体宿舍等进出通道及消防通道。

           ☆  其它明显妨碍交通的地方或临时管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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