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3日 11:47 点击率:

近段时间高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并集中体现在诱骗学生兼职刷单的形式去赚钱为手段进行诈骗,具有典型的诱惑性特点。我校也不例外,3月份连续发生三起网络诈骗案件,均给当事学生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案值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严重影响其学业和身心健康。为防止广大师生上当受骗,现对该类诈骗案件的特点及预防措施予以告知,希望引起大家的警觉。

一、典型案例

1316日上午10点,某学院学生胡某在附小附近进行网络刷单,被骗2900元;

2321日下午1点左右,某学院学生冯某在教室里上网,通过网络刷单被骗4700元;

3322日中午1230左右,某学院学生王某收到一条兼职赚钱的短信,添加其为好友后,告诉王某刷单返钱,操作简单赚钱快,便按照对方提供的链接进行刷单,被骗现金8384元。

二、作案特点

1、诈骗分子通过网页、论坛、社交软件、短信等渠道广泛发布兼职刷单广告,号称给网店刷单提高商家信誉可以“足不出户、日赚千元”。

2、当受害人轻信其虚假宣传后,诈骗分子即要求学生在某网络平台上购买特定的物品进行刷单,其中购物所需费用即本金由受害人支付,诈骗分子承诺在交易成功后将本金和报酬一同返还受害人。

3、在最初几单任务时,诈骗分子会向受害人返还本金并支付小额报酬,使其放松警惕。

4、随着受害人刷单量不断增多,诈骗分子最后会以未完成任务量、网络故障等诸多理由不按事先约定返还本金和报酬,而是要求受害人继续刷单并投入更多的本金,使其越陷越深,直到受害人意识到被骗。

5、受害人多为大学生等年轻群体,有的甚至被骗十几万,给当事人和家庭都造成巨大伤害。

三、防骗提醒

1、凡是涉及转账(特别是网络交易)要提高警惕,细致核实;

2、永远不要有贪小便宜的心态,天上不会掉馅饼,赚钱需要通过正当途径努力;网络刷单诈骗的实施者准确掌握了受害人的心理,先给甜头尝、然后再骗钱;

3、所有网络刷单赚钱都是骗人的,一律不要相信,网络刷单属于失信违法行为,不可从事此类工作;

4、遭遇诈骗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号码等留存提供给警方,以便警方侦查。

                            湖北大学保卫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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